2018年4月4日,我和我对象来到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C塔1502室的广州爱维乐儿童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考察爱儿乐婴幼儿游泳馆这个项目。当时他们公司的招商经理陈进雄承诺得非常好:交了保证金后马上安排市场人员过来考察,还会带上专业的工具进行评估分析,并且商铺租金这块也会帮我们谈得更实惠些。于是,当天我刷卡支付20000元保证金,并签订爱儿乐婴幼儿游泳馆区域预留申请单。

第一次让爱儿乐安排人员过来,他们答应了却没有来人,还推卸责任怪我要求的时间太晚。第二次安排了一个差不多60岁的人过来,连测量工具也没带,到了之后我们去看什么他就跟着去,一个意见未提供,未告知此地址是否可行,更别提帮我们谈租金的事情。当时商铺这边的老板很有兴趣让我们开儿童游乐场,因为派来的人实在是太敷衍,所以老板带着招商部及设计部人员亲自和我们一起来到广州考察。到了之后,他们公司的接待人员敷衍了事,最后商铺这边的老板给出的意见是加盟爱儿乐婴幼儿游泳馆需谨慎,他们各方面做得很差劲,责任心太差。因为有很多商家都在竞争这个商铺,并且由于他们公司的原因造成我们未能租到商铺,而公司给的期限正好是商场把商铺给到其他商家的时间,因此造成预留申请过期。我们多次联系陈进雄及他的上司徐正伟(手机:18826224589[畅通])把情况进行说明,可是他们不负责任,态度不好,徐正伟还说跟他们合作投资一百多万的商家都有,我们这点钱算什么。这样的话语不仅让人生气,更让我明白投资金额大的他们就负责,金额小的他们就敷衍了事的做事风格。

再后来我多次联系他们联系不上,联系到徐正伟他说晚点回复,数次承诺后也未给予答复。在协议到期后我们一直很担忧,综合考虑还是想退款,不想合作,结果对方把此事推给一位姓朱的投诉经理,对方态度更是恶劣,表示陈进雄已经离职,他不能代表公司,后来又以我们协议到期为由表示费用一分都不退,甚至告诉我们哪怕走法律途径结果也是一样。我们只是普通打工者,加盟爱儿乐婴幼儿游泳馆用的都是辛苦赚来的血汗钱,更何况我全家的经济来源只有我一人,经济非常紧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