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7年8月份自行选择加盟陈怡顺担担面,因为禅城本区有加盟店,尝试过口味后决定加盟。2017年9月,我们在广东省东莞市道滘镇正式签订陈怡顺担担面连锁合作协议书,合同期限三年,并在现场刷卡支付36800元加盟费及15000元保证金。合同公章上的公司名称是东莞市怡顺担担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我们加盟的时候陈怡顺是东莞市域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的一个餐饮连锁项目,法定代表人陈波(手机:13925571508[关机]),2018年域顺出售陈怡顺资产于广东陈怡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至此之后我们一直与这家公司往来,供货、订货、付货款、管理费等一切正常进行。

今年2019年,鉴于经济环境不利,我们资金拮据,最近我们决定提前解除陈怡顺担担面的合作协议,目前也没有在经营。我们向广东陈怡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取回保证金15000元,但遭到了拒绝。我们是按照合同中的条款进行,并没有违反双方约定的条文,提前解除合同可以拿回这笔保证金的,同时也减轻了我们的损失。但他们由此至终委派了一个叫向文松(微信:xx10058[存在])的人跟我们在这问题上不断周旋,不断地拒绝,他们的意思就是我们需要向东莞市域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申请,这笔保证金他们是不会负责的。

但东莞市域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早已是个空壳公司,他们这样说根本是逃避责任。收货款的时候一切正常,但解除合同就无法履行当中的义务,新公司易主,公司的债券和债务是一起转让的。后来我们向当地的工商管理部门提交了投诉,但回复不在他们管辖的范围之内。我们又向当地的商务局投诉,还没有得到回复。